贷款没有获得银行审批,庭审中 也没有能证明自己能现金补足房款,法院判决买家根本违约
本案比较典型,发生在2016年5月份。由于上半年,房产市场火爆,由于房价上涨,上半年2-4月份房产纠纷主要是卖家不卖导致的。但从5月份开始,买家违约明显增加,主要是银行偷偷开始收紧贷款审批,导致不少本来贷款条件不好的人,无法正常通过审批。本案中,买家王某在中国银行江宁支行,就遇到了银行的拒绝贷款。而根据买卖合同,他应该补足房款,也就是要全款买房。由于王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给付首付款,也没有通过银行贷款审批,王某的律师给王某出注意,给卖家钱某发函,大意1、卖家没有给他银行账号,所以没有按时给付首付款,2、是要求换银行审批,如果不能贷款,自己可以补足贷款不足的部分。
本案卖家钱某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理由是1、买家没有按时间给付首付款2、买家的贷款审批没有获得通过,也没有现金补足。
王某提起反诉,要求钱某双倍返还定金12万元。
庭审中,买家为了证明其具备付首付的能力,向银行提供自己的流水,但这却证明了其没有能力付全款。法院审理后判决1、解除双方的合同2、驳回王某主张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最重要的理由就一个,买家没有证明其具备全款购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