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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减免理由?
发布日期:2016-07-14    作者:涂宗华律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减免理由?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可以免除承担赔偿责任: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因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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