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拒绝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属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有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即可,无须经他人同意。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享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同时,对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也不负清偿责任,并且放弃行为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时。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行为反悔的,由人民法院依其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予以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院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