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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素光律师提醒您:远离这三大企业法律盲点
发布日期:2016-07-12    作者:110网律师

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律师——谢素光律师在多年的从业经验中,总结出企业容易忽略的几个盲点,供大家学习探讨。
  盲点一:法律防范意识不足  中国这种法律防范意识的不足更多地体现在广大民营中小企业中。至今仍有不少企业家认为法律离自己很遥远,认为自己做的是合法生意,不偷不抢、不偷税漏税不欠国家一分钱,法律跟我没多少关系。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法律就是关于竞争的规则。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熟悉竞争规则。现在这些规则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你不关心哪些规则与你和你的企业有关,也不找知道规则的法律人士帮忙,难保什么时候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经济的代价甚至自由的代价。所以,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盲点二:没有建立应对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  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可以是由内部专职人员组成的法务部门,也可以外聘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刘必飞律师每年都为许多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规模大、法律业务多的企业应当设法务部门,规模小的请一至两名律师当顾问就够了。但无论如何,这个机构和人员必须设立,除非企业负责人本身就是法律界人士,有过硬的法律功底和充足的时间。企业建立了这个专门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就相当于安装了一个法律“防火墙”,或者说类似于一套杀毒软件,它是企业的风险警报器。如果企业根本没有这类机构或人员那就太危险了。
  从目前来看,民营中小企业的法律机构和人员缺口还是比较大。因为国有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必须要配备有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规模大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也都有了自己的专职法务人员,而中小企业可能因为觉得成本太高或意识不够,这方面做得不太理想。依我看来,中小企业最适宜的做法是外聘律师当常年法律顾问。外聘一个合适的律师当常年法律顾问,这样既能节约成本,又能让专业人士为你所用。
  盲点三:风险预警机制没有发挥作用  当然,也有企业虽然已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已经配备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但最终还是遭遇到了法律危机。这往往是因为风险预警机制没有发挥它应该起发挥的作用。要使风险预警机制真正防范法律风险,必须建立在相关法律人员熟知公司状况的基础之上。如果重大合同不经律师审查,公司决策律师不知情,重大谈判律师不参与,怎么保证没有风险不出事呢?
  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易忽略的这几大法律盲点,正视企业发展现实状况,重视企业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法律法规的保护,规避风险走持续发展道路。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谢素光律师本着专业、负责、高效的作风竭诚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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