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某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案件事实:
原告向被告街道办事处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告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未依法予以处理,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原告特委托律师代理本案,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情分析:
本案系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原告向被告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告就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合法的公开原告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内容。而本案中,街道办事处收到原告的申请后,不予处理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行政不作为行为。
案件总结:
本案通过对证据的收集,当庭对法庭审理的应变把握,严格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该案得以胜诉,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依法确认被告不作为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