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购买车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这是我国婚姻法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动产权属作出的规定,就不应类推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区别于购买房屋的相关规定。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汽车供夫妻双方共同使用,未明确赠与的对象,不应根据权属登记推定受赠人,而应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父母出资购买车辆什么情况下才属于自己子女一方的财产呢?可以通过赠与合同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