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违停罚款自贴违停罚单
5月31日13时许,中山大队指调室民警对友好路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时,发现车牌号为辽bd6**的黑色轿车行至禁停路段停下,驾驶人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只见他下了车,从车内拿出一张违停告知单,顺手贴到了黑色轿车的车窗上,接着便潇洒地离开了;大约10钟过后,男子返回,只见他将违停单子轻轻一拽,然后从容淡定地上了车。监控视频中,男子违停单据的“一粘”和“一拽”,熟练自如,整个过程中,男子表情自然随意,不存在一丝丝胆怯及尴尬,可以看出小小的“绿色单子”已经多次为他“遮风避雨”了!交警对于该男子的违停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
市交警支队中山大队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针对中山路、人民路、大公街、友好路、石葵路等15条主干路街,大队已安放了近50余处违停抓拍警示牌,并将于近期陆续对警示区域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24小时循环监控,监管无死角,违停超过60秒,不管车内是否有驾驶员,即会被高清抓拍,并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对于中山区解放街、鲁迅路两条严管路街,大队还安放了违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警示牌,只要交警发现违停车辆,便会对其开出违停粉色单据,令人目眩的“粉色”将让违停驾驶人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严厉处罚。下一步,市交警支队中山大队将针对中山路、人民路及新建停车场周边(一方国际,桃源街,大公街周边商圈等),深入巩固静态交通管理成果。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二分。
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三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记六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摘自华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