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获取一岁女孩抚养权及装修折价款-浦口案例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律师成功促成调解离婚 获取孩子抚养权及装修折价款
【2016浦口区离婚案-第一次诉讼】 【2个月快速离婚,2016年5月18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有短暂分居时间,多次协商无法协议离婚,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问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通过多方比较女方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理本案民事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靳德华庭长法官,【少年庭】。
办理期限:2016年3月4日立案,离婚时间2016年5月18日,2个月时间快速调解离婚。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子女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3、对方给付我方装修折价款3万元
律师点评:
本案只历尽一次起诉即成功调解离婚。
在本案第一次安排开庭之时,由于法院没有成功送达对方而延误了一点时间,后又因为对方律师庭审冲突而再次改期一次,最终才确定了5月18日开庭审理,可谓是一波三折。不过在庄荣华律师的努力下,还是仅经历了一次庭审即将所有离婚相关问题全部解决完毕,实现了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要求。
本案在开庭过程中对于装修的资金的来源以及装修现价值方面又进行了多伦的磋商,最终得以确定固定的价格以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用。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式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期间历尽了面对面调解、背靠背的调解,多次反复协商终于仅开庭一次即处理完双方之间的复杂离婚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孩子问题】。最终在律师和法官的继续做工作下,调解协议的签字终于完成,故庭审节奏律师一直把握的较好。
女方经过慎重考虑,觉得庄荣华律师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特殊的经验和技巧,委托庄荣华律师代理本案,也正是因为看到庄荣华律师争取离婚以及子女抚养方面优异的表现和出色的庭审发挥,最终本案不辱使命,为当事人成功办理了离婚诉讼,本案孩子长期随愿意随女方生活,故男方也不再坚持子女抚养权,为尽快调解离婚接受律师调解意见。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 016)苏0111民初号
原告A,女,住南京市秦淮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住南京市浦口区。
本院于2 01 6年3月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靳德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经审查查明,原、被告于2 0 1 5年登记结婚,2 0 1 5年生一女C。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恶化,原告诉请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C由原告A抚养,被告B每月于3 0日前支付1 0 0 0元抚养费。
三、被告B每二周可探视C一次,每两次探视可带出去一次4个小时;C上幼儿园后,暑假期间可集中探视1 0天,寒假期间集中探视5天。
四、被告B自愿补偿原告A3 0 0 0 0元(此款本调解书生效后1 0日内支付)。
五、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 2 0元,由原告A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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