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申请书
工商局:
一、本公司于×年×月×日奉准设立变更登记,领到工商局新设字第×××号执照。
二、兹股东会决议解散,遵照公司法的规定,捡具有关文件,缴销原领执照,请准予解散登记。
此致
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董事长:×××(盖章)
董事:×××(盖章)
监事:×××(盖章)
年 月 日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我国未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