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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短信威胁要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发布日期:2016-05-24    作者:孙超律师
1)单纯发“要杀人”不属于犯罪行为,如果说明要杀谁,一旦被查实,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具体如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①、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②、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③、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如果说明了要杀谁,且发给要恐吓的人,一经查实,会被视为寻衅滋事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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