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16-05-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所需材料:

  (一)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

  1、境内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2、境外申请人提供: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有效的委托书;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

  2、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样式;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房地产权证》;

  2、如系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3、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中规定,转让必须经批准或通过的,须提供经批准或通过的文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