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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
发布日期:2016-05-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商标构成的必备条件

  (1)应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F8)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如诺基亚开机铃声、米高梅公司的狮子吼,但磨刀声不能注册。

  (2)具有显著性

  A.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

  B.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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