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回执)
  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___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收悉。关于____________单位在我行(处)的__________账户存款_______元,已解除冻结。
此复。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年  月 日  (公章)第四联退回后附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七条以及银发[1993]356号文件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冻结的有关单位的存款,在查明与案件无关不需要继续冻结,通知银行解除冻结时使用。
二、本文书与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对应使用。两文书的被冻结单位名称、户名、冻结金额应一致。
三、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银行,第四联由送达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退回后附卷。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