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 | 金额及法定情形 | 处罚 | 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形 |
贪污罪 |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贪污罪受贿罪 |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 ||
受贿罪 | 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三)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四)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五)多次索贿的; (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八)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贪污罪受贿罪 | 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处罚 |
贪污罪 |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受贿罪 | 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三)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四)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五)多次索贿的; (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八)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贪污罪受贿罪 | 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贪污罪 | 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参照此标准) | 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三)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四)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五)多次索贿的; (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八)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
挪用公款罪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 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 |||
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参照此标准)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 |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 | ||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受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受贿数额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
职务侵占罪 | 侵占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侵占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
挪用资金罪 |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 |||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不满四百万元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不退还,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不满四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不满六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 |||
(一)行贿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不满五一千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