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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这7种情况绝对不能“私了”!
发布日期:2016-04-06    作者:110网律师
  现如今,路面上的机动车越来越多,道路也越来越拥挤,难免会发生点小剐蹭事故,许多当事人选择了私了,认为这样既省力又省时。但是您知道吗,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有些私了甚至会带来更大的麻烦。以下这几种交通事故要做到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哪些交通事故不可以“私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对于伤者而言,及时报警并就医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避免私了后可能出现不可预知的情况。同时,伤人事故通常比较复杂,车主很难判断哪些费用保险可以理赔,哪些不能赔。  2、双方对事故原因仍有异议  如果对事故成因存在争议,事故责任又无法明确划分,只能报警。如果私自将车驶离现场,就算是过后再报警,警方也无法对事故成因做出准确的判断。  3、三无车辆  这种“三无”车辆出事故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私了的风险很大。有赔偿责任的一方一旦翻脸不认账,那受损失一方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了,最后可能要闹上法庭。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的  开车撞了公共设施或者建筑物,需按实际价值赔偿。这种情况不能私了也无法私了,只能报警解决。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车辆的,就是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私了很可能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6、驾驶人有酒驾/药驾嫌疑的  酒后驾驶机动车要记12分,这种情况下开车上路,若发生事故,保险都不会赔偿,责任人还会因此受到法律处罚。  7、汽车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单方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  总结  出现交通事故,要知法懂法,依法判断是否需要快速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律由交警来处理解决,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触犯法律。  如果事故符合“私了”,为了预防“私了”出现后期风险,我们应该根据正确的“私了”程序走,主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姓名和电话,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还有共同签名以保证法律效应!二、交通事故“私了”程序四步走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重要)。    第一步: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基础)。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第二步: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旁或者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或者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步: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第四步: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重要)。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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