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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刑法复习资料:失火罪
发布日期:2016-03-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16司法考试刑法复习资料:失火罪。2016年司法考试司法部的公告还未下达,在此之前应该把重心放在重点学科的学习和备考上,法律教育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总结司法考试刑法的复习资料,方便大家学习交流。

  (一)概念与特征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失火罪在客观上要求引起了火灾,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仅有失火行为,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能认定为失火罪。失火行为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没有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的,也不能认定为失火罪。失火罪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由于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火灾,则不构成失火罪。

  (二)处罚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考试刑法为司考复习的重中之重,一定要认真备考,更多司法考试资料下载,请关注相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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