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李旭律师整理)
2016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李旭律师整理)
江苏省高院民事审判一庭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5年度)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5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5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暨2016年度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可以主张的费用依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7173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4966元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纯收入)
16257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2883元
( 61783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