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的区别
昨日中午,本人遭遇了惊心一幕,正拿着手机走在路上,忽然从侧后方冲出一年轻男子,抢夺手机,反身跑入路侧边小门中,追了几步无功而返。在派出所录完笔录后,本人的职业病犯了,仔细理了下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的区别。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行为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使财物所有人不及抗拒便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指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在场的其他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抢走公私财物或者胁迫其交出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者的区别在于:
1、抢劫罪的主体为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抢夺罪和盗窃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抢劫罪在犯罪过程中存在“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而抢夺罪和盗窃罪没有。
3、抢劫罪和抢夺罪犯罪时为公开的,而盗窃罪为秘密窃取。
4、抢劫罪无论数额大小,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抢夺罪的立案标准为500元至2000元以上(《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一千至三千元。在武汉,抢夺罪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均为2000元。
在本文的编辑过程中,警察同志已打电话来告知人已抓获,并确认手机已找回,欢呼!鼓掌!为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派出所警察蜀黍点赞!
朋友们出门一定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