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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未婚同居犯法么?
发布日期:2016-03-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男女未婚同居犯法么男女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应按以下两种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形成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未形成事实婚姻的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

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

二、男女未婚同居的危害有哪些

1、给女方心理带来极大压力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有时是女方主动提出的,而更多的是男方要求女方迎合或抵御不了,但事前事后心理状态大不相同,它给女方造成的心理压力如恐惧、自卑、冲突等接踵而来。调查发现,有27.3%的人性交后怕怀孕,21.3%的很懊悔,21%的惧怕败坏名誉。在接受人流手术时,怕手术痛苦者48.4%,不敢告诉家长者17.3%,不在乎者13%,手术后怕产生后遗症的62.3%,怕失恋后不易再找对象的20.7%,无所谓者17%.

2、给女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在不想生育的前提下受孕,其补救措施就是人工流产。对婚前性行为者来讲,人流的不良后果有三:一是不能正常地恢复身体的健康状况。有的女青年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做完手术后不休息,立刻去上班、学习,严重影响了健康状况的恢复,甚至导致大出血;二是容易损伤生殖器官,出现意外事故。有的青年不敢去医院人流,找那些江湖医生,在极不科学的条件下施术,使生殖器受到很大损伤,有的甚至送了命,也有的遭到品质恶劣的江湖医生的凌辱,身心均受摧残;三是引起许多并发症。

医学研究和临床资料表明,人流对女性可造成:月经量少、闭经、性冷淡、不孕,再次妊娠易导致流产、子宫内膜异位症、生殖器官炎症、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植入、子宫穿孔、产后大出血、甚至引起宫颈癌等。

3、使恋爱关系出现不利于女方的发展趋势在未发生婚前性行为时,恋爱双方是相互平等、自由选择的关系,可发生之后情况则有所不同:一是双方吸引力比过去逐渐减弱。原以为两性关系很神秘,现在变得“不过如此”,过去的光彩、魅力显得不夺目,不充满力度了;二是女方再选择机会减少。原来男方十分迁就女方,自女方委身于他之后,便以为“她再也离不开我了”、“非我莫属了”,故对女方开始态度随便、任意支配。

反之,女方则因把贞节已交给他了,“已经是他的人了”,可又担心男方改变初衷,唯恐被抛弃,于是对男方一再迁就、容忍,即使发现他有较大缺点,可事已至此,只得将就成婚,贻误了终身大事。调查表明,性交后女方想报复男方的占10.7%,既悔恨又摆脱不掉男方的占21.3%,其缘概出于此;三是使男方对女方的猜疑开始萌生。恩格斯曾讲:“性爱是排他的”,女性如此,男性也不例外,男子总希望女友只信任自己,对自己开放,一旦与之发生关系,便又开始猜疑女方,“她对别人是否也这样?”若女方过去已谈过几个对象,这种疑心就会加重,或导致中止恋爱关系,或婚后生活不和谐。

4、使新婚蒙上阴云新婚是人生最快乐的事件之一,但婚前有过性行为或新娘子已有孕在身,这样的新婚就会失去应有的欢乐,蒙上一层阴云。从新婚夫妇而言,双言已没有新鲜感,只不过走走形式;周围人也会有议论、看不起,以为“有伤风化”。虽然传统观念中有些东西比较苛刻,但要一下子扭转“国情”、对传统文化进行扬弃并非轻而易举。

5、给婚后生活造成诸多不愉快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提心吊胆、唯恐别人发现的“犯罪感”心理状态下进行的,缺乏良好的怀生活环境,双方不仅难以从中体验到性快感。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经验,容易造成夫妻某一方的性功能障碍,如性冷淡、阳萎等,导致夫妻性生活不易和谐。婚前性行为没有法律保证,女方因被抛弃而受哑巴吃黄连之苦,就会对男方怀恨在心。婚后将此苦诉诸丈夫,丈夫愤愤不平,就会找“负心汉”讨公平,造成纠纷、违法事故,甚至引火烧身,导致家庭不幸。

婚前性行为,目前正呈现着数量愈来愈多、年龄愈来愈小的发展趋势,它已成为世界性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近十年来,据国内外大范围调查表明,社会对婚前性行为的认可程度,在国外也并非全都允许,比例在60-70%之间,国内虽有所松动,比例也仅达30.5%.

6、永远失去了新婚之夜的甜蜜新婚之夜是迷人的。男女双方接受了亲友美好的祝福,其一切性行为不但合乎两个人感情发展的需要,遵循个人自然欲望,更被社会认可,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那个时候把你和他的灵和肉结合在一起,这是新鲜的、神秘的、永远也值得回忆的。

可是,对于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双方来说,“新婚之夜”已经永远丧失了。“生活在一起”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新鲜感和神秘感了。婚姻对他们来说已经程式化,甚至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

而同居关系则为以后维护女方的正当权益埋下了祸根——要知道,婚前同居可是你们自愿的,没人拿刀逼迫你,它也不会为社会认可,为法律所保护。如果你将来的正当利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只能对你们报以同情,却无法帮助你们。

要知道,社会和法律认可并保护的是他的合法妻子。那些婚前性行为的男女偷偷摸摸,十分草率地撕去了男女之间的最后一层轻纱,但没有条件让你去仔细品尝爱的甜蜜。他们的性欲匆匆来又匆匆去,除了留给他们一些原始的刺激和沉重的负罪感以外,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一切怎么能和那朦胧的,温柔的,蒙着玫瑰色轻纱的新婚之夜相比呢?他们实在是把应该加倍珍惜的东西给浪费了。

7、会引起许多矛盾和纠纷由于婚前性行为可能造成遗弃,未婚先孕,丢脸,怨恨,报复,暴露马脚,受到惩罚等许多后果,这常常会引起某些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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