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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陷阱 一房两卖如何防范
发布日期:2016-03-14    作者:单义律师
一女不能两嫁,一房不能两卖,但在现实中有些卖方,签订合同将房屋卖与一方后,看房价上涨等,为了贪图利益,卖更多的钱,就再签合同将房屋卖给出价更高的第三方,这就出现一房两卖的现象。按照合同法,一房两卖的两个合同,如果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是有效合同。买方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是登记生效,也就是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买方才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一房两卖,两个合同不论签订的顺序或时间先后,在先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的合同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个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依然有效,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方有权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赔偿损失等。


对买方来说,预防一房两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尽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要认为房屋已经交付或入住房屋就是自己的;在合同中也应约定卖方违约的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


如果签订买卖合同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应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后,不经过预告登记的买方的同意,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对于买方来说就可以防止卖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再将房屋卖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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