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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否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发布日期:2016-03-09    作者:孙超律师
网友咨询:
临近1月她的预产期也快到了,她想提前几天请6个月的产假,可翻阅日历发现,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内。请问休产假能扣除法定节假日吗?
律师回复:
因为产假是一个阶段性的假期,按自然天数计算,所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之内。
女职工产假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有:《〈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增加产假的,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产假,休假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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