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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四种特殊的盗窃
发布日期:2016-03-08    文章来源:纠错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四种特殊的盗窃。司法考试基础知识在司法考试复习中占有重要地位,一定要引起重视。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四种特殊的盗窃:

  (1)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2)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

  (3)携带凶器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

  (4)扒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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