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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购房诚意金,不受法律保护?!
发布日期:2016-02-25    作者:单义律师

法律常识 购买房屋向商家缴纳“诚意金”,却没有如期等来销售人员的签约通知。律师提醒,“诚意金”并非定金,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在签约时应格外注意。1案例详情 去年5月8日,薛先生来到某区一处在售楼盘的售楼中心,选定了一套建筑面积90.38平方米的两居室。应销售人员要求预交了1万元后,薛先生便拿着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回家等待下一步的签约。但时间一天天过去...

购买房屋向商家缴纳“诚意金”,却没有如期等来销售人员的签约通知。律师提醒,“诚意金”并非定金,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在签约时应格外注意。
1案例详情
去年5月8日,薛先生来到某区一处在售楼盘的售楼中心,选定了一套建筑面积90.38平方米的两居室。应销售人员要求预交了1万元后,薛先生便拿着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回家等待下一步的签约。但时间一天天过去,薛先生却没有等来销售人员通知其签约的电话。
  随后,薛先生再次前往售楼中心要求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开发商拒绝与其签订售房合同,而且他前期选定的房子已出售给了他人。一怒之下,薛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薛先生确实向开发商交纳了1万元,但开发商给薛先生出具的收据上载明这笔款项的性质系“诚意金”,而非定金。 “诚意金”只是一种商业销售手段,不具有法律上的定金效力。同时,薛先生也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定金合同》或者《预购合同》,因此无法认定薛先生与开发商之间达成了一致的购房意向,故法院判决驳回了薛先生的诉讼请求。
3律师提醒
“诚意金”性质?
收取诚意金、或者变相的设定账户存款排号,此时客户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射幸合同”,而非固定合同关系。消费者支付费用购买的不是具体的实物或者服务,只是一种机会、一种购房可能性,并没有具体的标的物做担保,也不确定价格。
购房诚意金能退吗?
除定金外的诚意金、订金等,如双方未约定诚意金、订金为定金性质,且双方对诚意金、订金无其他处理约定的,在因购房者原因导致未能签约的情况下,诚意金、订金也可以要求退还。

如何防范?
1、在付款之前,看清楚合同的条文,特别要注意看清楚:一旦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署或者履行,可否要求卖方退还该诚意金。
2、尽量要求卖方写为“订金”,当然,一旦写为“定金”,不买的话,就无权要求卖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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