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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大本民法资料之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发布日期:2016-02-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情形下,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在医疗损害责任场合也都适用。但是,医疗损害责任具有特殊性,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在满足特定情形时,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第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2016年司法考试三大本预计将会在5月份出版,想知道最新资讯可关注法律教育网,了解最新司法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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