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讲义法理学:法律意识
发布日期:2016-02-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所谓法律意识,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2.法律意识的特点
(1)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最深层的因素,法律文化一般可分为物化的、制度的和观念的三个层面,观念层面的东西最为深刻和持久,法律意识就属于观念层面。
(2)法律意识在结构上可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前者指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感性的认识和情结,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直觉反映;后者指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具有系统化、体系化的特征,是法律意识的高级形式,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反映。
(3)法律意识对于法的演进、法的实施和法律职业者从事实际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3.法律意识对于法律的作用
(1)在法的演进过程中,法律意识起着传承人们关于法的思想、观点和知识的作用。
(2)在现实的法律创制过程中,法律意识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3)在法的实施过程中,法律意识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①法律职业者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程度,并直接关系到他们处理案件的正确、合法与否。
②法律意识在公民、社会组织、政府机构遵守和执行法律规范的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
4.法律意识与法律制度间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法律意识与法律制度都是一定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受到同一经济基础的制约,经济基础决定了它们的性质和发展变化。
(2)区别
①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内容不仅包括现有的法律制度,还包括作为知识的历史上的或其它国家的法律制度及有关法律的观念和心理。
②法律制度仅指现存有效的制度。法律意识相对独立于法律制度,可能先于法律制度存在,也可能后于法律制度而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