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登记要准备些什么?
发布日期:2016-01-31    作者:刘哲律师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登记要准备些什么?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来源网络转载>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