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法理学讲义:类比推理
发布日期:2016-0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类比推理(同类案件比较,基于同案同判)最基本的原则是 类似案件类似判决 一般发生在成文法的局限性的前提下( 空白漏洞 不确定 僵硬性 ) 类比推理用来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
1.类比推理的含义
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上市相似的,从而推导出它们在另一个或另一个属性上也是相似的。其一般形式为: A(类)事物具有a、b、c、d等属性
B(类)事物具有a、b、c等属性
因此,B(类)事务也具有d属性。
2类比推理的原理:类似案件类似判决。
3.类比推理适用的基本形式是:一个规则适用于甲案件;如果乙案件在实质上与甲案件类似,那么适用于甲案件的规则也可以适用于乙案件。遵循先例的推理形式主要以类比推理为主。
4.类比推理的步骤: 1.找比较对象2. 比较 3.判断
首先,识别一个权威性的基点或判例。
这个基点通常是:
①制定法文字的通常含义;
②适用同一制定法规则的司法判例;
③无争议的假设案件;
④由同一制定法中其他一些规则所支配的案件或情况;
⑤与制定法相联系的历史实践或情况;
⑥与法律制定同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实践;
⑦立法史。
其次,在判例和一个问题案件间识别事实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再次,判断是事实上的相同点还是不同点更为重要,如果属于后一种情况,就要区别对待。同样需要通过价值判断来决定此处的重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