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事实婚姻与重婚都是婚姻关系的两种表现形式。在司法实践中,事实婚姻与重婚在认定的时候都有自己的标准,但是在具体的案件中,很难分清他们之间的界限。对于事实婚姻与重婚,法律都有各自的规定。具体内容由110网为您介绍。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也按离婚处理。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离婚”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现行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对于出现事实婚姻的情形法院都是不予认定的。在确定属于重婚罪后,构成重婚的行为人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