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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刑法学讲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发布日期:2015-1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注意:

  (1)本节犯罪均可由单位构成。

  (2)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以本节犯罪论处。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否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后者不以营利为目的。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以牟利为目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三、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不以牟利为目的,否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四、组织淫秽表演罪:既可以牟利为目的,也可不以牟利为目的。

  五、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的定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后者量刑更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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