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原告需向法庭提交哪些证据
核心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事故原告的当事人需要提交身份及户口性质的证据、证明被告身份的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及保险情况的证据以及.原告伤情的证据等。1.原告身份及户口性质的证据:
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死亡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2.证明被告身份的证据:
被告工商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行驶证;被告身份证、驾驶证。
3.证明交通事故及保险情况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单(证)。
4.原告伤情的证据:
医药费发票、住院病历、出院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司法鉴定书、鉴定费发票、丧葬费发票。
5.误工费证据:
单位扣发工资的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表、存折(含历史交易记录)、社保单、工作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
6.农村户口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证据:
居住证、居住辖区居委会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发生前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表、存折(含历史交易记录)、社保单、工作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
7.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
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兄弟姐妹人数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死亡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8.受害人死亡的证据:
死亡证、火化证明。
9.交通费证据
汽车票、出租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10.其它可能需要的证据。
附:2015年辽宁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最近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印发了《辽宁省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的通知。
根据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14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082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191元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0520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7801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9110元
丧葬费
24555元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另外,我省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如下——
行业
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12962元
采矿业
58595元
制造业
49572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0510元
建筑业
41219元
批发和零售业
44207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420元
住宿和餐饮业
37410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0021元
金融业
88942元
房地产业
47466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722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63178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208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5128元
教育
51900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51107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733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9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