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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抵押权的终止
发布日期:2015-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即终止其效力:

1.主债权消灭。抵押权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如果主债权因清偿、抵销、免除等原因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

2.抵押物灭失。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但因抵押物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3.抵押权实行。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物已经实行其抵押权,无论其债权是否得到全部清偿,抵押权都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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