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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房客)不付租金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5-12-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核心提示: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租赁合同。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更多关于承租人不付租金的内容,下面由110网为您介绍。

  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租赁合同。

  如果房东要求承租人搬出该租赁房屋,但承租人不肯搬出去,房东又追不到钱,那么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

  温馨提示:

  租房时怎样才更好地避免纠纷?

  1、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也可约定承租方弃置房屋不顾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等等。这样,日后出现这样情况,处理起来就有依据。只要这些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按《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对方手上时,合同才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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