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定监护权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定监护权
卜师傅的哥哥于2013年9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哥哥生前已经离婚,有一个13岁的儿子,一直跟卜师傅的母亲即孩子奶奶生活,现奶奶也因病去世,小孩不愿意随其母亲生活。咨询小孩监护人如何确定?
律师解答: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于父母来讲,对孩子的监护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尽管本案中孩子不愿意与其母亲生活,孩子在由奶奶照顾期间,奶奶只是代为照管,并非承担监护责任,真正的监护人仍然是孩子母亲。
在本案中,孩子母亲没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监护侵害行为”,即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目前仅是孩子不愿意随其生活,母亲尚不具有被撤销监护权的情形。
所以本案中涉及的主要是感问题。在此,建议孩子母亲与孩子多做沟通,毕竟血浓于水,是割不断的,孩子终归是孩子,思想认识也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也是可以转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