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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民诉法:法定诉讼代理人
发布日期:2015-11-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法定代理人最基本的特征在于其代理权的取得,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只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一般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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