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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村宅基地办理申报登记发证
发布日期:2015-09-23    作者:张亮律师
农村宅基地办理申报登记发证
 
 
一、所需材料:
 
1、用地批复文件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土地登记审批表;
 
4、地籍调查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6、公告照片(近景及远景照片)
 
7、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
 
8、地籍测量技术报告
 
9、现场勘查记录
二、办事程序:
 
宅基地使用者向辖区国土所提出书面申请
国土所进行资格审查
 
国土所进行权属调查及测绘单位进行地籍测绘
 
国土所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区国土分局
 
区国土分局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宗地予以公告
 
区政府批准后办理注册登记
 
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工本费的收取执行鲁价费字(1998181号文件的规定,即农村居民个人宅基地每本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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