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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佛山分手后打返还财物官司要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15-09-05    作者:张静律师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恋爱同居中的财产纠纷中,由于双方存在“类似婚姻”关系的特性,当事人大多没有从法律角度认识双方的身份关系。在发生纠纷后,作为原告一方举证往往非常困难,这种状况不是因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而是因为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造成的。因此,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从预防纠纷发生的角度讲,在恋爱同居中,财产较多的一方,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准备:
 
1、在给付对方大额财物时保留证据,比如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给付对方现金,在给付家电、汽车、珠宝首饰时以自己名义购买并保留小票。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纠纷后,对方否认曾收到财物的情况发生。
 
2、明确说明双方的关系性质,在给与对方财物时附加一定的义务。比如约定在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时,受赠方返还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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