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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概念
发布日期:2015-09-05    作者:110网律师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415条),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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