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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禁止结婚?
发布日期:2015-09-04    作者:刘小灿律师
 
 
禁止结婚,是依据人类遗传学的相关原理,认为某些情况下的夫妻结合会导致后代基因不良,或者产生不良后果。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近亲结婚不利于后代的健康,这是人类在繁衍中得出的实践经验并得到了科学的论证。患有某些疾病会导致遗传,因此该类人群禁止结婚,因此,我国法律作出了禁止结婚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1、亲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母是第二代,所以亲兄弟姊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89812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婚前患有以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最终要由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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