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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发布日期:2015-09-01    作者:110网律师
我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情摘要:2015516日中午,本人驾驶摩托车在机动车道正常行使,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突然从非机动车道窜出逆向行驶,因避让不及双方发生碰撞,致双方倒地受伤,后我驾驶摩托车离开。徐某报警,交管部门事故认定,我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徐某逆向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徐某因本起事故致脾脏切除,构成重伤二级。问:我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
律师观点:你所陈述的案情不够全面!交管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是依据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这种认定常常是出于交通管理的需要,这种认定仅仅是认定行政违法责任,而不是刑法上的责任。而判断你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根据刑法所规定的该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判断。
本案事故发生在前,你的逃逸行为在后,且事后逃逸行为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与事故发生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交管部门认定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负次要责任,是基于你事后逃逸的行为,而不是本起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内在的、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此,不宜认定你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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