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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4    作者:蒋彩侠律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发明电[2015]1号)明确,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一天。现就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工资计发问题通知如下: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在9月3日放假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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