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发布日期:2015-08-24    作者:何江律师
原告: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告: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XXXX,现在XXX监狱服刑。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请求判令双方的儿子XX归被告父母抚养;
3、原告自愿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原告与被告通过某收音机交友节目相识,在双方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因原告不小心怀孕,迫于无奈,于XX年XX月份在长沙市与被告登记结婚。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共同生活发现,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被告能力有限,无法负担整个家庭的开支。且被告于XX年XX月XX日被刑事拘留,原告这才发现被告于XX年先后涉嫌XX罪和XX罪,后于XX年XX月XX日二审被判处XX的有期徒刑,被告的父母一直刻意隐瞒被告的实际情况,原告在XX年XX月底之前只知道被告被判处XX年半有期徒刑。此事的发生对原告和孩子的身心都造成了无法挽救的创伤,现原告对这段婚姻彻底心灰意冷。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对被告的人品、素质、性格等各方面缺少了解,感情基础薄弱,被告被监禁,无法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帮助、互相扶持的义务,极度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的可能。儿子现在只有XX岁,现与原告生活,由原告及原告的父母共同抚养,原告深感自己太年轻,无法也无能力教育好小孩,若被告父母愿意抚养小孩,原告无任何异议,只要有利于小孩。原被告双方无共同财产,亦无共同债权债务。
综上所述,根据有关法律,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