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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法制史知识点:宋代的翻异别勘制度与证据勘验制度
发布日期:2015-07-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或别一司法机关重审,称“别勘”。两宋注重证据,原被告均有举证责任。重视现场勘验,南宋地方司法机构制有专门的“检验格目”,并产生了《洗冤集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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