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浅析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研究
发布日期:2015-07-30    作者:袁翠律师
 论文关键词:外贸企业 知识产权 保护机制 
    论文摘要: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外贸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是摆在外贸企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分析研究,旨在为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建立、健全提出建议。 
    随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据商务部的最新统计显示,2009年1~8月共有17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79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金额突破百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6.z%和121.2%。与此同时,以知识产权诉讼为核心的“337调查”等非关税壁垒措施,则成为一些国家、地区和跨国公司阻碍我国经济产业发展的一个“大棒”。 
    由于我国经济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对外贸易领域所出现的新变化对外贸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拟从外贸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实情出发,探讨构建符合外贸发展实情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知识产权纠纷对经济的影响 
    知识经济即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与以往的传统经济形态相区别,知识在现代社会财富的创造中,其功效已经远远超越财、物这些传统要素,成为创造价值要素中最核心的要素。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已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工业发展到第四阶段: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正如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所说“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将导致经济的崩溃”。 
    由于美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在一些传统制造领域的优势渐失,利用知识产权的优势成为他们收复市场的一种主要非贸易手段。跨国公司已不仅仅把知识产权作为一个法律手段运用,而是逐渐将其当作一种市场策略频频使用,这也导致我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不仅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而且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对我国一些行业带来了巨大威胁。不仅如此,知识产权更是日益成为各国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国家间在处理国际经贸关系中围绕知识产权开展的合作与较量更加复杂。 
    根据美国1930年海关法337条被控产品一旦被认定侵权,ITC会依据337条款发布“停止令”或“排除令”。涉案产品无论是来自源头生产厂家还是来白其他分销商,将一律禁止进人美国市场,已经进人的也将被停止销售。更严重的是,此项制裁为“永久性”制裁,不仅被“排斥”的企业相关产品可能被永久禁止进人美国,而且该国同行业的同类商品可能也永远无法进人美国市场。337调查的门槛较低,申请立案更为容易,且结案时间短,一般不超过12个月,而应诉企业的答辩期却只有6个工作日,因此一旦被认定为侵权,对企业和同行业影响均很大。 
    2、外贸企业知识产权现状分析 
    为了解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机制和措施。笔者对一些外贸企业的调查问卷资料进行了整理、汇总和分析,通过调查发现,外贸企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与预期目标仍有不小差距。许多企业受到人才、资金、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知识产权方面信心不强、动力不足、能力不够: 
    第一、创新型人才比较缺乏。知识经济的核心要素是人才,企业创新的关键是人才。调查显示,创新人才短缺、高学历人才偏少、高科技人才缺乏是当前外贸企业创新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外贸企业大多自传统产业发展而来,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企业员工中低学历、操作人员比例偏高,大专学历以上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比例偏低。同时,一些企业还存在不重视人才、留不住人才一等现象。 
    第二、品牌意识函需加强。外贸企业加工贸易比重很大,贴牌贸易较为普遍。当前外贸“贴牌加工”中商标侵权纠纷频发;另外一些企业不注重创建品牌,个别企业即使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仍然缺乏长远发展的眼光,寄希望于通过“傍名牌”获取更大的利润。
    第三、知识产权投人低。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外贸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费用投人不足,严重阻碍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原因如下:首先,知识产权开发风险高、周期长;其次,企业知识产权投人成本大:除专利申请代理费,专利申请成本还包括申请费、审查费、登记费和年费等;此外,还包括复审费、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等。其中,申请费、审查费、登记费和授权后的年费占专利申请成本的大部分。除此以外,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由于企业维权成本高,一些企业往往放弃维权,导致企业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护。所以多数企业在决策时非常谨慎。 
    第四、知识产权创新质量不高。 
    第五、中途停止创新活动时有发生。 
    3、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想 
    因国际经济形势突变,许多低端产业、传统外贸企业遭遇  “寒流”。但调查发现,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科技的外贸企业却有着良好的表现和业绩。这说明知识产权在应对金融危机挑战,促进对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特有价值。考虑外贸企业发展情况,构建符合外贸企业实情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3.1树立品脾,建立、健全商标保护机制 

    现代市场之争,是品牌之争。从目前的外贸出口情况看,贴牌加工所占的比重较大,自主品牌出口较少。跨国公司的实践证明,只有品牌强才会有企业强,也只有做品牌才会赚取更多的远远高于OEM的利润。因此,外贸企业应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增强商标保护意识。 
    第一、外贸企业须做好自主品牌的规划。品牌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品牌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建设过程,需要品牌设计、品牌文化等全方位的支持和配合,要做好长期坚持的思想准备和努力。 
    第二、正确处理企业的产品品牌结构。自有品牌产品不要与OEM品牌冲突。处理的原则是为保证现有OEM客户的产品不受自创品牌产品的影响,依然全力构建良好的客户关系,不要让自创品牌对OEM客户造成直接的影响,学会两条腿走路。
    第三、加大地方政策支持力度。因为品脾的创立非一朝一夕,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考虑到中小型外贸企业大,实力弱等特点,我们认为应运用市场机制,结合政策支持,在税收、信贷等经济性问题上提供优惠,来支持外贸企业创自主品牌。 
    第四、外贸企业一旦选定了海外目标市场,就要及早进行商标注册;而不是生意拓展到哪里才去哪里申请注册商标。据世界品牌实验室调查显示,在“中国500个最具价值的品牌”中,有近50%未在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注册,在欧盟的未注册比率高达70%以上。也就不难理解,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拓展时经常利益受损。 
    3.2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 
    在国外,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种竞争的工具和策略。国外企业已经非常习惯于运用技术壁垒方式来确保市场的竞争优势。为了有效避免专利纠纷,提高外贸出口竞争力,企业需加强专利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第一、制定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与开发人员、业务人员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建立知识产权要素参与分配的创新激励机制;第二、建立专管或兼管的知识产权机构,主要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专利申请、维护和保护工作,研究规划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第三、增加开发投资和知识产权管理经费投入,设立专项知识产权经费,用于缴纳申请和应付司法等经费开支;第四、建立知识产权绩效考核指标。 
    3.3建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面对跨国公司的“专利伏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是维护产业安全,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手段保障产业健康、安全发展的基础性、预防性工作。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正在采取各种措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强势地位,巩固和扩大自身在全球商业价值链上游的领导地位和高额利润率。面对目前知识产权种种严峻的形势,需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手段,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维护产业安全。 
    而建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是增强外贸发展后劲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考虑到外贸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在政府主导、支持下,外贸企业以涉外知识产权预警体系为核心、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为基础的防御体系,健全信息查询系统,把相关信息落实到研究、开发、销售等各个环节。 
  3.4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维权援助机制 
    据权威人士预测,伴随着中国制造在世界舞台上风光无限,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与中国的知识产权纠纷亦进人高发期。在未来的10年,"337调查”将是我国对美出口贸易遭遇的最大障碍,其威胁性大于反倾销案与一般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诉讼。 
    由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数量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建立、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外贸企业依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对维权确有困难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给予法律援助和经费补助。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及规则的研究,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重点对外贸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给予援助。 
    3.5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设立知识产权托管平台 
    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打造外贸企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应成为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外贸企业实情,笔者认为: 
    第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重要作用。培育和扶持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相关的行业协会,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信息沟通,组织共同维权。 
    第二、进一步扶持中介机构发展壮大,使中介机构专业化的服务与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相结合。在严格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接受企业委托,代办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为企业量身定制一揽子服务模式。 
    总之,知识产权创新是外贸企业新一轮发展最大、最后的机遇,构建符合外贸企业实情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才能真正提升外贸企业竞争力,实现外贸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