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司法局三举措加强未成年矫正对象监管教育
肃北县司法局三举措加强未成年矫正对象监管教育
肃北县司法局目前共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大多数为暴力型和财产型犯罪。这些未成年人大多是因为年龄小,思想不成熟,法律知识不足,在不良因素的诱导下走上了犯罪道路。通过走访,工作人员还发现这6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大多为留守儿童。为了进一步落实针对性帮教措施,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发生,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司法局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上述具体情况,采取了三项措施来加强监管和教育。
一、依靠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一是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不但亲自指导矫正工作,还参与到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帮扶中;二是依托各村村委、村干部和社区矫正志愿者不定期看望未成年矫正对象,与其谈心,做到多沟通多了解多关心;三是与派出所协调,共同做好未成年对象的矫正工作。
二、以家庭为依托,抓好矫正。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与其家庭环境背景是分不开的。在对未成年人矫正工作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经常动员家长与未成年矫正对象一起参加各类教育学习活动,以此来帮助他们共同改造。与此同时,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与家长商讨适用于本家庭的矫正方案。
三、分类别管理,加强监管。姑孰所将未成年矫正对象与其他矫正对象区分开,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矫正管理。在对未成年矫正过程中,重点关注未成年矫正对象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综合情况,每周至少电话联系一次,每月至少见面一次,询问近期情况,侧重于教育感化,加强思想矫正。同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思想政治和法律知识学习,帮助他们摒弃不良行为和恶习,重塑人生理想。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每名未成年矫正对象感触很深,保证一定要好好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认真改造,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