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肇事逃逸举报人首获奖励
交通法肇事逃逸举报人首获奖励
新交通法实施后交通肇事逃逸案举报人首获奖励
7月19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两名举报人召开了表彰会并颁发了奖金。据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副大队长赵清生介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
交通肇事逃逸案举报人王小君说,我没有想到今天会给我们发奖金,说明政府很重视这件事,是信守承诺的。
2004年4月27日,郑州市航海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由于肇事者逃离案发现场,致使被撞人伤情延误,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后,逃离事故现场的肇事人竟然又冒充见义勇为者,来掩盖自己的罪行,迷惑警方。交巡警3大队在王华保、王小君两名现场目击人员的协助下,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了此案,将肇事者绳之于法。为了弘扬正气,打击和遏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条规定,郑州市交巡警3大队以表彰会的形式对王华保、王小君进行了奖励。
赵清生向记者介绍说,现场目击群众对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案以后进行举报,对我们的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对举报人的公开表彰,不仅遏制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对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非常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