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房子假离婚 离婚后丈夫出轨了妻子只拿回了10万
为了房子假离婚 离婚后丈夫出轨了妻子只拿回了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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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房,他俩为了房子假离婚
8年登记结婚,龚先生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由于工作勤奋,很快升了职。2011年单位要分房,这可把龚先生高兴坏了,可当他一咨询,发现自己并没有申请资格。原来单位分房主要是给无房户或者家庭困难的职工,而且必须是单身,龚先生怎么着也不沾边。他把这个“噩耗”告诉了妻子丁女士,丁女士也觉得可惜,分房的机会难得,一定要想个办法解决。两人一合计决定“假离婚”。龚先生认为,只要他和妻子离婚,再把房子给妻子,自己就有资格要房子了,等到房子拿到手后,再和妻子复婚,计划天衣无缝。
不过夫妻也要明算账,两人在假离婚之前签订了一份协议,龚先生把房子全部给妻子,但妻子要给他10万元钱。等新房下来后,再把这10万元钱还给她,同时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为此龚先生还特意写了一张欠条,注明自己从妻子处拿了10万元钱,约定一年以内还清。把欠条交给丁女士后,两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家里其他的财产进行了平分。
婚离了丈夫却出轨了
离婚后为了不让他人起疑,两人便分开居住,丁女士住在原来的房屋,龚先生则在外面租了一间小屋。就这样两人过了近一年的分居生活,期间丁女士经常打电话问龚先生房子的情况,但龚先生称还在办理中。被回绝的次数多了,丁女士也开始起疑,一天他到龚先生的租房里找他,竟意外发现他同另一个女的在一起。
拿回10万却丢了家庭
丁女士找龚先生“算账”,但龚先生称自己已经离婚,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并不犯法,丁女士调查后发现,原来龚先生的房子名额已经初步定下了。见复婚勿忘,丁女士又找龚先生要之前借走的10万元钱,可龚先生每次都已各种理由拒绝还钱。无奈丁女士只好拿着龚先生当初写下的欠条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院庭审时,龚先生说,签订欠条的时间在前,欠条规定的10万元是两人婚姻的共同财产,签订欠条后两人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约定财产平分,因此不存在欠钱的事情,财产应以后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为准。
对于龚先生这种“荒唐”的说法,法院不予认定,法官认为离婚前签订的欠条仍有效,判决龚先生偿还丁女士10万元钱。不过虽然拿回了欠款,丁女士却因为“假离婚”丢失了自己的婚姻。劝那些为了利益而“假离婚”的夫妻们一定要想好,是钱重要还是家庭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