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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经济法要点精讲: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布日期:2015-07-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第54条)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法律敎育网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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