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在外地,想要离婚怎么办
在本人执业过程中,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那就是双方都在外地,能不能在当地办理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一般不急着回答他,而是先问一下他们的详细情况,从而给予他们一个准确的答复。
现代社会,由于工作原因,夫妻双方都在远离家乡的外地,而往往也是因为都在外地等多种原因,或者是因为分居两地,或者是因为有了第三者等等,导致原本深厚的夫妻感情慢慢变得淡漠,最终免不了使和睦的婚姻家庭支离破碎。婚姻关系变得岌岌可危,双方都失去了继续经营下去的勇气和精力,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夫妻感情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已经达到了离婚的条件。
这种情况下,双方为了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解除这种感情的桎梏,寻求人身和精神的自由,必然需要面对离婚这道程序。其实婚姻关系已经走到了这一步,继续苦苦支撑下去,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负担,如果能通过这个程序来快速的卸下这份负担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是要离婚的话,目前我国有两种方式,一种就是登记离婚,一种就是诉讼离婚。
从实质上来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于小孩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双方都能协商一致的话,最快的途径当然还是签订一份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在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情况,处于多种考虑,一般双方都不愿意一起回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时候他们必然想寻求其他的处理方式。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既然不能登记离婚,那么只能诉讼离婚了。
所谓诉讼离婚,当然就是指到法院起诉离婚了。既然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那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也就是法院管辖的问题。离婚案件,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该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住所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这么一绕,发现还是得回家去处理,反而远了。其实大可不必这么麻烦,因为法律还规定被告所在地还包括经常居住地,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指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并且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而这个就能很好的解决双方都在外地,想在本地离婚的问题。
具体说来,如果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有一方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了一年的话,就可以在当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了。但是要证明连续居住并且满了一年,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最直接的就是在当地办理了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的话,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具体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要求来提供。通过法院来离婚,毕竟涉及到专业程序问题,建议一般最好可以找律师咨询,甚至是委托律师来帮忙处理。在深圳地区,一般可以争取在一两周之内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