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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甘分手 绑架女友幼侄索万元青春损失费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以绑架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

女友提出分手,不甘心的王某居然以绑架女友的侄女相要挟,要求女友继续和他保持恋爱关系。11月1日,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绑架案,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王某与老乡周某在外打工期间谈起恋爱,后周某发现王某有很多缺点,于是决定结束二人的恋爱关系,但王某仍纠缠不休。2006年5月3日,王某追到周某家仍未见到周某,于是恼羞成怒,将周某姐姐的女儿(2岁)偷偷抱走,然后通过电话,要求周某与他继续保持恋爱关系。当日晚上八点,王某再次打电话,要周某拿1 万元青春损失费来交换人质。5月4日,王某又给周某家打电话,提出交换人质的具体地点。后王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中国法院网   廖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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