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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新生患病女婴 父亲外婆同领刑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常言“虎毒尚不食子”,而年轻的父亲在得知才出生两天的女儿病情严重时,竟伙同岳母,共同将女儿遗弃于玉米地里,致女婴死亡。11月14日,重庆合川市人民法院以遗弃罪,分别判处女婴的父亲杜清平有期三年,缓刑三年;女婴的外婆张家芬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6月25日凌晨1时许,杜清平之妻在合川市龙市镇中心卫生院产生一女婴。该女婴产下后不哭不叫,于当日凌晨3时许被送往合川市妇幼保健医院治疗。

    次日中午12时许,杜清平及其岳母张家芬接医院通知后赶至医院,得知女婴病情严重,即使通过治疗也可能留下后遗症。于是,杜、张二人决定放弃治疗,并办理了出院手续,带着女婴乘车返回龙市镇。

    途中,杜清平及其岳母张家芬共谋将女婴遗弃。随后,二人在途中下车,将女婴遗弃于合川市龙市镇飞龙村二组的一玉米地里。同年6月28日上午8时许,当地群众在玉米地里发现了已死亡的女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清平对刚出生的患病婴儿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却拒绝抚养,与被告人张家芬共同将患病婴儿遗弃,致婴儿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遗弃罪。鉴于二被告人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故可酌情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对二人作出了如前所述判决。 

    中国法院网 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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